娄底新闻网讯(娄底日报全媒体记者 廖清泉 通讯员 李敏)为确保居民自建房排查质量,全面排除住房安全隐患,真正从源头上防控风险,近日,娄底市研究出台五项举措,要求严格工作标准,丝毫不能松懈,将提升自建房排查质量作为头等大事抓实抓好。
一是完成经营性居民自建房排查任务后,迅速启动复查工作,经营性自建房县级复查全覆盖,市级按30%的比例进行抽核。
二是市直住建、自然资源、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制定抽核工作标准,设置规范统一的复查表格,培训复查人员。
三是各县市区为房屋排查质量的责任主体,研究制定复查工作方案,复查人员必须是具备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是各县市区组织对经营性居民自建房进行全覆盖复查,并建立工作台帐,所有台帐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党政负责同志签字背书。
五是市级层面对每个县市区安排1至2个抽查组,在县市区复查完之后立即进行抽查,解剖麻雀,抽查结果反馈各县市区,并作为县市区排查质量排名的依据。
责任编辑:廖清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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