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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召开2020年监测工作完成情况调度会

2020-11-05 22:24 娄底新闻网 欧阳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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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娄底市2020年监测工作完成情况调度会召开)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欧阳正光)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任务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湘环发[2020]5号)要求,为全面掌握各县市区在监测工作事权划分后工作开展落实情况,11月4日,娄底市2020年监测工作完成情况调度会召开。会议由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刘建辉主持,市局科技监测科,各县市分局分管监测、法规的分管领导,监测站长、法规股长,直属分局、经开区产业环保局负责人参加会议并邀请娄底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分管负责人参加。

会上,各县市区分局从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地表水监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农村千人万吨饮用水源地水质、入河排污口、执法监测、应急监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清洁生产审核等17项工作任务逐项进行了汇报,结合辖区工作任务,按照监测频次、因子、时间节点等方面是否完成任务,对未完成任务是什么原因进行了说明并对如何完成后续工作作了表态。会议对今年以来监测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如何做好企业自行监测检查、如何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等工作进行了讲解明确。

最后,刘建辉就如何确保今年监测工作圆满收关提出四点工作要求:一是加强协调、敢于担当,树立牵头意识。随着机构改革,县市监测工作从分管领导到具体工作人员都进行调整,要理顺工作关系,加大内部工作协调,主动担当作为,牵头抓好工作落实。二是明确任务、强化责任,树立考核意识。按《责任清单》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工作目标抓好各项监测工作的落实,对标对表,按照省、市考核内容逐项抓好考核任务的完成。三是提高能力、强化质控,树立质量意识。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测人员素质,强化质量控制,确保每一次监测任务,每一组监测数据“真、准、全”。四是提高认识、加强管理,树立管理意识。监测工作是一项政治性任务很强的业务工作,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从思想上入手,强化监测人员的政治意识,从细节入手,加强日常管理,力争成为监测环保铁军。同时,要建立双周调度机制,及时通报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抓“两头带中间”,加强督查考核,确保今年监测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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