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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国投公司推行“廉洁自律告知函”廉政新举措

2017-05-22 23:15 娄底新闻网 刘波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刘波)今年以来,娄底市国投公司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纠“四风”的要求,推出向合作单位递交“廉洁自律告知函”这一廉政新举措,此举旨在强化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强化投资经营活动的纪律约束,规范廉洁从业规定。

新举措要求工作人员在进行项目投资合作上,应先呈递廉洁自律告知函给合作单位,提醒仔细阅读函告内容,并签字确认回执。该函重点强调了严禁公司人员的行为和合作单位不得有的行为,包括严禁接收合作单位任何形式的回扣、手续费、酬金、礼金、感谢费、各种有价证券、旅游和宴请(超公务接待标准)等。

国投公司规定,对反映有不廉洁行为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处,将严肃依法依纪处理。如合作单位违反规定,国投公司有权中止或取消合作。(编辑/邓仕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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