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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严格落实省纪委“十二条负面清单”

2022-06-09 16:44 娄底新闻网 彭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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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彭曾文)“严禁有与‘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以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一致的言行……”6月8日下午,新化县纪委监委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深入学习《省纪委关于违反“负面清单”的处理办法》《省纪委关于严格落实“负面清单”的十二条措施》《中共娄底市委关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的十条规定》等。

据悉,自收到省纪委印发的《关于从严从实加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约束和监督的负面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十二条负面清单”)以来,该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十二条负面清单”,成立了两个专项督查组,在全县启动了负面清单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督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机关各部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机构和乡镇(街道)纪(工)委,以现场检查、谈话了解、电话抽查等方式,重点围绕负面清单的学习、上下班纪律、“纪检监察干部十二条禁令”的执行等情况进行。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即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建立工作台账跟踪督促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同时,以召开“紧急会议”的名义,通知各部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以及部分基层纪委书记到会场,逐个进行酒精测试,接受工作日饮酒问题的突击检查。

“12条负面清单,是12个严禁,也是12道‘紧箍咒’、12条‘高压线’,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只要按负面清单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就一定能做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会后,与会的140余名干部职工签订并递交了《“负面清单”承诺书》。

责任编辑:邓美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