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袁睿)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治理“为官不为”、懒政怠政行为,鼓励全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勇于创新、敢于担当,6月21日下午,新化县孟公镇在镇三楼会议室召开党政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新化县治理“为官不为”暂行办法》和《新化县容错免责暂行办法(试行)》。该镇全体党政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群工办书记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新化县治理“为官不为”暂行办法》和《新化县容错免责暂行办法(试行)》是新化县委、县政府为增强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攻坚克难能力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对于实现“农业稳镇、城建美镇、商贸重镇、教育强镇、文化活镇”战略目标和打赢精准扶贫决胜阶段的攻坚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全镇所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严格按照两个文件的要求进行落实。
会议要求,要把《新化县治理“为官不为”暂行办法》和《新化县容错免责暂行办法(试行)》作为今后全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工作开展情况的评判标准,全镇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完善容错免责机制,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严格管理与热情关心结合起来,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推动干部心情舒畅、积极作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慵懒散等“为官不为”行为,加大问责通报力度。
据悉,新化县“为官不为”暂行办法包括对工作不催不办、不推不动,对职责范围内工作不做决定、不担责任等16种情形,“为官不为”一经查实,该镇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责任追究,视情节给予约谈提醒、通报批评、责令辞职乃至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容错免责暂行办法包括在推进改革、先行先试中因缺乏经验出现失误和错误等4种情形,通过申请、受理、核实、认定、暂缓、公开6个程序后,可以对单位或党员干部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
该镇党委书记吴爱民说,《新化县治理“为官不为”暂行办法》和《新化县容错免责暂行办法(试行)》这两个一正一负责任清单,是对在全镇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中进行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暨责任心教育基础上的完善和补充,通过从严整治懒政怠政乱政等“为官不为”问题,以问责倒逼责任的落实,督促全镇公职人员在工作中勇于担当、开拓进取,通过积极为勇于创新、敢于担当者进行容错免责,大大激励了全镇干部、公职人员的干事创业热情,营造出了“无为问责、担当免责”的良好工作氛围,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障。(编辑/邓仕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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