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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马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结一例跨镇轻伤纠纷

2019-01-11 15:59 娄底新闻网 李远根 凌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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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李远根 凌朝阳)1月11日,笔者在双峰县走马街司法所得知,走马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某村、某企业对一起酒后逞强引发斗殴致他人右手轻伤二级的纠纷及时予以调解。

纠纷发生在上月27日,当事人胡某某中餐喝了些酒,路过某企业时遇见一熟人在等待载货,其一时性起帮熟人排队,不料在排队过程中与同样排队等待载货的邻镇周某某发生口角纠纷,酒壮人胆,亦令智昏,逞强的胡某某致伤周某某右手掌,周某某住院治疗后鉴定为轻伤二级,胡某某除民事责任外,还涉嫌触犯了刑律。在当事一方胡某某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同时,其家属在某某村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的指引下到走马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人民调解,于是走马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则及时与对方当事人、某某村、某企业联系,及时介入调解。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最终促成当事人胡某某一次性赔偿周某某医疗费、鉴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谅解费等一切费用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元)。同时,当事人周某某也自愿放弃追究王某某法律责任的诉求,双方纠葛得到化解。

 

 

责任编辑:曹向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