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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特殊遗嘱”喜吹殡葬新风

2017-05-11 19:05 娄底新闻网 王玖华 康林虎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王玖华 康林虎)“我身体不太好,恐怕在世的日子不长了,为节约资源,丧事从简,死后遗体进行火化,请民政所作个公证。”5月10日,双峰县杏子铺镇民政所干部收到该镇老党员曾少愚交上的一份“特殊遗嘱”时,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曾老现年74岁,本镇水泥村人,是个具有33年党龄,曾任多年村支部书记的老党员。目前身体状况堪忧,为制止儿子今后为他丧事大操大办,特在有生之年立下遗嘱。老人的遗嘱写得很详细,内容为死后不守灵、不烧纸钱、不放喇叭、不做佛事、不留坟地等方面。老人说:“现在农村办丧事攀比之风愈演愈烈,败坏了社会风气,造成严重的铺张浪费,后辈不堪重负。放喇叭、燃花炮影响了左邻右舍的休息,闹得周围鸡犬不宁,死后土葬占了田地,还是火化好。”老人如此深明大义,令在场人深受感动。

当前,农村丧葬事宜是一项浩大的成本浪费工程,出殡送葬,龙灯、狮子、西乐、中乐一齐助阵,风风光光送上山。这么一来,少则花费3-5万,多则花掉10多万,一般的家庭无法承受,“死人”是“风光”了,活人就“受罪”了,有些要为此举债度日了。而“死者与活人争地”,因祭祀活动引起了森林火灾,也屡见不鲜。

近年来,双峰县按照中央、省、市、县的有关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一系列相关文件与措施,鼓励文明节俭办丧事,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该镇花门镇党委政府,于今年4月成功举办了首届“孝”文化节,评选表彰了8名最美“孝”子,在全镇营造了立家规、重家教、走孝道,大力弘扬孝文化,竭力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浓厚氛围。

据了解:2016年双峰县有一农民曹卫炎死后实行了火化,未做佛事、未烧灵屋、未办酒席。曹卫炎老人虽年逾古稀,但他能紧跟国家形势,曹老虽然不是共产党员,但他拥护中央政策精神,当即写下死后要火葬,不做佛事、不烧灵屋、不烧纸钱、不埋棺材、不办酒席“一要五不”遗嘱嘱咐儿子:“我死后,一定要按照遗嘱办事,这才是对我最大的孝顺。”

自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铺张浪费现象越来越少,一股扑面而来的新风从党的机关不断渗入到普通老百姓家,党员曾少愚的“公证遗嘱”和农民曹卫炎老人的“一要五不”遗嘱,就是向大操大力不正之风叫板的具体典范。(编辑/邓仕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