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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机出故障数月未修好 工商调解换新机

字号: 2013-05-14 16:53 作者:刘东亮 陈卫中 来源:娄底新闻网 我要评论(0)

娄底新闻网双峰讯(通讯员 刘东亮 陈卫中)“经销商今天已经为我免费更换了新电视机。谢谢你们!”2013年5月10日,许女士给双峰县工商局青树坪工商所调解人员打来电话。

2012年8月,许女士在双峰县青树坪镇某家电店购买一台价值2800元的电视机,2012年12月,尚在保修期内的电视机出现了质量问题(屏幕变红),经两次维修,均未修好,维修商便将电视机整机送至厂家售后服务部维修。然而,数月后,厂家售后服务部一直未将电视机修好,又未告知许女士电视机未修好的原因。许女士多次向青树坪销售商、维修商打听电视机未修好的原因,他们只是含糊答复“要找厂家售后服务部。”许女士不知道厂家售后服务部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对方,便拨打12315的投诉电话,请求维权。

2013年5月7日,青树坪工商所调解人员受理投诉后,进行了调查,原来电视机送修之后,由于各种原因,厂家售后服务部未做好售后维修工作,销售商、维修商未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三方均未尽“三包”责任。

调解人员向销售商严肃指出,在“三包”期内,电视机维修数月未修好,严重影响消费者正常娱乐生活,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二条之规定,应为消费者免费更换新机。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编辑/姜友富)

Tags:双峰县工商局 工商调解

责任编辑:梁雄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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