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邬毅 张成玲) “亲眼看到高墙电网内的严格管理,对我的冲击太大了!一定要敬畏法律,珍惜现在接受社区矫正的自由!”6月26日下午,在长青司法所组织的集中教育活动中,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某走上讲台,分享当天上午参加警示教育的深刻感受。他的发言,道出了当天长青街道辖区参加活动的8名社区矫正对象共同的心声。
为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和服刑意识,提升教育矫正实效,26日上午,娄星区司法局精心组织开展了第一期“高墙内的警示”主题警示教育,长青司法所辖区内8名社区矫正对象走进警示教育场所。当日下午,长青司法所趁热打铁,立即组织参与活动的矫正对象进行集中交流。李某某作为代表,结合上午的所见所闻所感上台发言。他坦言,实地感受监狱的森严管理和在押人员的真实境遇,让他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他深刻认识到法律的威严不容挑战,表示今后将主动学习法律知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格外珍惜来之不易的社区矫正机会,用实际行动改过自新。
针对此次警示教育活动和矫正对象的表现,长青司法所负责人要求辖区内社矫对象要严守“红线”,杜绝再犯罪,时刻将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法》的规定刻在心里,坚决杜绝任何重新违法犯罪行为;要珍惜当下,积极矫正,深刻认识社区矫正是在高墙外给予的宝贵改造机会,将触动转化为积极矫正的内在动力;要主动、持续学习法律知识,明确行为边界,增强法治观念,同时也要学习文化、技能,提升自身素质,为顺利回归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一审:谭洲伟 二审:罗江 三审:刘辉煌
责任编辑:廖清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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