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运用柔性执法方式纠正违法行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共办理柔性执法案件106件,其中不予处罚6件、从轻处罚22件、减轻处罚78件。
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区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省、市局下发的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三张清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依法做到“首违不罚”“轻微减轻处罚”“轻微无危害后果免罚”。在法定职权范围内,通过加强行政指引,以建议、辅导、提醒、规劝、示范、公示、约谈等非强制性方式,引导市场主体履行法定义务。坚持少用、慎用行政处罚措施,给予市场主体自我纠错的时间和空间。
依法落实免罚制度。在商标、广告、计量、专利、价格、消费维权、产品质量、注册登记等领域,逐一甄别首次违法行为及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免罚。加强事前监管和事后教育,引导市场主体增强自律意识。通过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多种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市场主体感受到“监管有力度、执法有温度”,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认真落实“三项制度”。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度。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强化执法信息公示,分别在办公场所、区政府门户网站、“互联网+监管”平台对部门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人员信息、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等内容进行公示。推行全过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以执法记录仪的形式进行音像记录。
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建立案件立案登记台账,实时动态管理,加强法制审核,对办案机构提交审核的案件严格把关。对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开展评查,发出评查通报,提出整改要求,促进执法案卷质量提升。严格规范执法办案程序,切实做到公正文明执法。(通讯员 王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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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清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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