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新闻网讯(娄底日报全媒体记者 盛祥桂 通讯员 周文贵 伍谋殊)10月16日第2号省总林长令《关于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的令》签发以来,娄星区深入贯彻省总林长令,全力加强林草资源保护,以“林长制”为抓手,进一步保护森林资源,加强行政审批事后监管,坚决遏制个别砂石企业“少批多占”“未批先占”等违法使用林地行为发生。
娄星区出台政策对全区使用林地的砂石企业,设立使用林地界桩。将砂石企业使用林地审批手续进行全面清理,将相关审批手续汇总、审批图纸矢量化,形成砂石企业已批林地边界红线,每20米左右设立一个界桩。区自然资源执法大队、乡镇林业站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巡查机制,对砂石企业使用林地情况进行巡查,并建立巡查日志,对界桩进行点验,对发现擅自毁坏、移动界桩的行为严厉查处。全区违法使用林地面积和违法采伐蓄积量呈现“双降”良好态势,砂石这一重点行业违法用林行为得到全面遏制,今年实现了“零”发案数。
娄星区通过建机制、抓源头、强执法,多举措加强林草湿资源监管,有力推动了行政执法由“被动发现、运动查处”向“主动发现、常态查处”转变,推进了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夯实了绿色高质量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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