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县市新闻 > 娄星区

长青街道:推进“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工作严防“微腐败”

2021-04-02 16:15 娄底新闻网 杜群霞 徐丽

下载新娄底APP

一 分享 一
一 评论 一

娄底新闻网讯 (通讯员 杜群霞 徐丽)为进一步加强对村级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规范村级工程建设行为,3月31日上午,长青街道组织10个社区的纪检信息员、财务报账员、居务监督委员等人,就如何做好村级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进行了专题业务培训。

培训会以娄星办发[2020]10号《娄底市娄星区村级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蓝本,结合各社区村级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在严格执行“四先四后”程序:即先申报后决议、先公示后实施、先批复后施工(采购)、先审核后付款的前提下,深入浅出地讲解如何按部就班地落实好村级工程建设的10个程序,让现场参学者通过现场学习就学懂弄透村级工程建设这个重要概念,并对《办法》中责任追究和禁令规定进行了重点强调,要求参学者做到三个严禁,即严禁村“两委”及其直系亲属参与本村工程建设的投标、严禁以争取项目资金为名按比例提成或报销费用、严禁举债实施村级工程项目建设。培训会同时要求社区纪检监察信息员在做好村级工程建设监督管理的同时,做好线上监督的“三个一监测”和线下监督的居务分开栏监督等工作,确保村级工程建设管理与监督同频共振。

长青街道通过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原汁原味地学习《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提高社区干部村级工程建设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能力和水平,让村级工程做到量力而行、依法依规、民主决策、公开透明,在积极推进“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工作中,进一步规范监督社区干部用权,做到严防“微腐败”。

责任编辑:邓美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