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新闻网冷水江讯(通讯员 贺行君) 最近,冷水江市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就如何更好地落实民主监督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并提出具体安排。
《意见》要求全院干警加强人民政协理论、民主法制建设理论以及《民主监督工作规则》精神的学习,牢固树立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的意识;党组书记、院长亲自过问部署民主监督工作,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监察室主任负责联络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保障;要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和派驻民主监督员意见、建议,对提出的提案和意见、建议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及时整改,且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答复,并由相关院领导与政协委员见面磋商;要及时通报、沟通情况,定期向政协机关和派驻民主监督员寄送工作简报、工作总结等资料,全年召开派驻民主监督员座谈会不少于2次;要完善邀请派驻民主监督员旁听案件庭审制度,全年邀请民主监督员旁听案件4场以上;要建立派驻民主监督员约谈制度,院领导及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接受派驻民主监督员就法院工作进行约谈。此外,要加大民主监督工作宣传力度,在各级媒体上大力宣传民主监督工作。(编辑/刘飞翔)
责任编辑:梁雄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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