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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一居民违停电动车被警告处罚

2024-11-20 14:44 娄底新闻网 谭国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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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谭国凤)近日,涟源市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辖区一居民违规停放电动车,大队依法给予警告处罚。

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位于涟源市滨江国际住宅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李某将电动车停放在疏散通道附近,其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大队消防监督员对其进行了消防安全警示教育,阐述了电动车火灾的危害,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李某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涟源市消防救援大队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全面提升消防安全意识,让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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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静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