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谭国凤)为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规范管理,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近日,涟源市消防救援大队深入创安金城小区开展电动车全链条整治。
期间,涟源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创安金城小区1栋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小区居民赵某某、李某某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安全出口和公共楼梯处,且不听物业工作人员劝阻,拒不改正,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七项、《消防救援机构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赵某某、李某某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65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大队将继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严查严治,为群众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审:王星 二审:罗江 三审:刘辉煌
责任编辑:李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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