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邱加才)为深刻吸取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近日,涟源市消防救援大队持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该大队在位于石马山街道梅亭中路的滨江国际城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肖某某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该小区2栋首层疏散通道处,占用疏散通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肖某某警告的处罚。
同时,检查组还面对物业工作人员和小区居民开展日常火灾防范知识宣传,详细讲解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潜在危害,引导群众自觉加强火灾防范,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一审:王星 二审:罗江 三审:刘辉煌
责任编辑:李静芳
网友评论